找回密码
 加入怎通
查看: 264|回复: 9

亚马逊欧洲整合服务新规生效+ERF豁免政策更新!

[复制链接]
gdfdgdfd 发表于 2025-06-09 19: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mazon亚马逊            
2 @; I9 m0 I+ c! p+ _重要通知# o: D' d. ]5 B8 e" \. S
1. 欧洲站卖家请注意!亚马逊物流欧洲整合服务(Pan-EU)政策有最新调整:自2025年6月25日起,卖家必须将泛欧ASIN同步上架至荷兰站,并保持可售状态,才能继续享受Pan-EU本地配送费和时效;
  y8 K  W' u9 `, b4 X# A2. 与此同时泛欧ERF豁免政策也迎来更新,进一步明确豁免类型以及3条豁免期限调整,请各位卖家务必及时关注并完成行动,避免无法正常使用造成损失!
: T, Y) y$ V1 P# B  {( p" _下面请一起来看看具体更新详情吧!1 Y3 b/ Y& B6 t3 b& @

! {) X+ e, e' m8 o亚马逊欧洲站现包含10大站点(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波兰、比利时、爱尔兰),而加入亚马逊物流整合服务(Pan-EU)的商品,可以将商品一站式售往欧盟9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波兰、比利时、爱尔兰)并享受本地配送,最高可节省53%的配送费用,带来最高30%的销量提升。! Y+ e- ~& f0 e: a$ N
加入条件% {, g8 T2 t4 t9 _3 |) h# o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将自动加入Pan-EU:) @: G+ |- ^" o2 K4 A0 y  u5 R; y
条件一(无变化)) T9 A; N/ _( T" v
要求卖家需注册德、法、意、西、波至少两国VAT税号(推荐德、法、意、西);/ _8 t$ f4 Q! B# B( |, q
条件二(有更新)
- o3 Y, M( }# u; d: y1 j8 t在2025年6月25日以后加入Pan-EU的新ASIN,除了在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站点上架的要求外,还需同步在荷兰站上架并保持可售状态,才可加入亚马逊物流欧洲整合服务(Pan-EU),享受本地配送费和本地配送时效,并把握荷兰站增长机遇。
3 \6 @0 d, @' I) U, ]* `0 k' {而对于在2025年6月25日前已经加入Pan-EU的ASIN,卖家需尽快将Listing同步至荷兰站并保持可售状态,以继续保留亚马逊物流欧洲整合服务(Pan-EU)资格,并享受本地配送费。' V2 r) C& L. S0 @# m5 `" o0 e
Tips:
3 P: I3 W. y; j. x1.对于2025年6月25日前已加入亚马逊物流欧洲整合服务(Pan-EU)的ASIN,您可以复制下方链接到浏览器进入卖家平台,查看已经加入Pan-EU的ASIN列表(需提前登录德国或荷兰卖家后台),此界面每周一更新,建议持续关注并同步泛欧ASIN,及时调整商品上架策略。9 ^$ F! w  @4 m: m

1 Q- q; \# |" r) U' |2 h' d) `2.您可以通过亚马逊官方提供的人工扶持,帮助您对Listing同步查漏补缺,打造满分Listing。4 G. m* M: L. a
注意事项
2 a) u  M+ R- ~, k& Q4 q% ]" b- G' Z如您已开启德国FBA仓,您的荷兰站订单即可享受本地配送费,该费用平均比跨境配送费(欧洲配送网络费用)低43%。# H8 i6 a8 A' T
由于荷兰没有本地FBA仓,因此卖家不需要额外注册本地VAT税号,只需同步Listing即可,简化税务流程更方便。/ a% k8 s% A5 o4 M- J7 V+ ?
如果您的公司设立在欧盟境外,亚马逊将针对配送至欧盟境内买家的销售交易缴纳增值税,且您没有义务在荷兰登记增值税。
3 {3 D# ~: d0 ~3 n+ Y, z请注意,同步荷兰站点时仍需满足欧盟电池法规EPR要求以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合规要求。
5 o' X% ?. A& t/ ?! \0 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浅浅、笑时光 发表于 2025-11-10 00: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蹲了这么久,终于看到有价值的讨论,支持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展翼—阳阳 发表于 2025-12-04 15: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很干货,没有多余的废话,值得反复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四维空间 发表于 2025-12-07 11: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英雄所见略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chenhai 发表于 2025-12-07 13: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分享太实用了,刚好能用到,感谢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4站长 发表于 2025-12-10 13: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到了,之前一直没注意过这个点,受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典典静 发表于 2025-12-10 20: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得很透彻,很多细节都说到点子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草根汇联盟 发表于 2025-12-13 21: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很实在,没有夸大其词,这种真实分享太难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q42442222 发表于 2025-12-26 11: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好遇到类似问题,看完这个帖子心里有底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光芒 发表于 2025-12-28 17: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厉害了,整理得这么详细,必须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怎通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网站地图|真牛社区 ( 苏ICP备2023040716号-2 )

    GMT+8, 2026-3-17 07:40 , Processed in 0.095547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互联网,本站不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等情况请联系420897364#qq.com(把#换成@)删除。

    Powered by Discuz! X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