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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想过,在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时,当业绩不达业绩比较基准时,有一笔风险保障金作为补充,保障资金收益?近日,在微众银行代销的中海信托、光大信托部分产品中附加了风险保障金引发关注。12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相关信托公司、银行人士处了解到,风险保障金是部分信托产品特有的机制,信托管理人放弃当期超额业绩报酬,将浮动管理费计入风险保障金,在产品业绩不达基准的情况下,以风险保障金为限进行补充,但不代表产品保本和承诺最低收益。 “风险保障金”机制引关注 信托产品再添一道“安全门”。近日,在微众银行代销的中海信托、光大信托部分产品中附加了风险保障金机制。12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微众银行手机银行发现,附加风险保障金的产品主要为中海信托“稳鑫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光大信托“盛元纯债稳利系列”中的部分产品。 据了解,中海信托稳鑫系列于2022年4月28日成立,微众银行自2022年4月开始销售稳鑫系列产品,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销售金额66.44亿元、累计到期兑付33.95亿元。 盛元纯债产品是光大信托财富中心的重点销售产品。微众银行自2020年11月开始销售盛元纯债产品,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销售金额超120亿元、累计到期兑付超90亿元。 以中海信托稳鑫14号8期为例,该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3.65%,产品期限95天,起投金额为30万元,在产品常见问题中清晰地写着:当产品业绩不达业绩比较基准时,可以以风险保障金为限进行补充,但不构成最低收益的保证。 ) ^) a9 r, x' Y0 w( W0 s&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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