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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Q" L8 H$ K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近日,山东省药监局第五分局(以下简称第五分局)组织辖区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80余人开展法规培训。 $ ~( E" A. W. E/ k
图为法规培训现场 会议对《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文件进行详细讲解,通报了2022年以来第五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 M4 s* H# E2 o, H 结合近期的化妆品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会议对化妆品法规中有关法律责任、处罚手段、处罚幅度等进行解读,将违法情形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进行逐条解析,通过解读使企业知法懂法进而敬法畏法,自觉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 E" x3 X, C# Y5 l 会议还邀请临沂市药物警戒中心专家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作详细讲解会议对各企业提出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二是制度上要不断完善,三是管理上要常抓不懈(杨莉 李宝龙)。
0 b2 l8 ~; L# u" N" _' R 《中国医药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责任编辑:常靖婕) ; Y5 U5 q! D z1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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